情欲乐园 第27章 保持温暖

  我醒过来时,太阳正照射过挡风玻璃,我们目前以每小时至少一百哩的速度前进。司机在后座睡觉。

  我对着陆地看了一眼,知道我们不再在路易斯安那了。我又朝路上看了一眼,知道地平线只能属于地球上的一个城市。我们正要开进德州的达拉斯,你几乎能够看到热气从道路上升起。

  她没有看我,也没有减速,裸露的双腿很是修长,呈棕色,很柔软,从卡其短裤中出现。她从座位上拿起一个银罐,丢向我。“蓝眼睛的,咖啡。”

  她说。

  我热烈地大啖一口咖啡,凝视前面的地方。前面的德州天空,万卷云形成的惊人高度,确实让自己感觉很卑微。有人已经打开了整个世界。云儿堆积到同温层,早晨的一道道金光穿透过它们,把起伏的白色地域变成淡红色、黄色与金色。

  “美人儿,我们到底在这边做什么?”

  我俯身亲吻她光滑、柔软的小脸颊。

  我们已经登上完美的达拉斯公路网,穿过高耸的玻璃和钢柱所形成的荒野。到处我都看到未来主义的建,透露出几乎是埃及的纯洁与广袤,无瑕地反映着云的风景,滑过一百道擦亮的墙。

  她在车群中穿进穿出,像是一位赛车手。

  “曾听过比利.巴伯的德州吗?”

  她问。“在佛特.渥滋,今晚想到那儿跳舞吗?”

  “想得要命,你是我的女孩,”

  我说,大下一口咖啡。“但是我把蛇皮长统靴留在纽奥良了。”

  “我贾新的蛇皮长统靴给你。”

  她说。

  “吃一点早餐如何?”

  我又吻她。“这个男孩需要一些燕麦、蛋、火腿,以及薄煎饼,解馋的东西。”

  “你真正想到的只是食物,史雷特。”

  “不要吃醋,丽莎,”

  我说。“现在你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喜爱的唯一的东西。”

  *   *   *   *   *   *   *   *我们在巨大、华丽、银色的“希雅特摄政”停留够长的时间,可以在淋浴中做爱,让司机待在他自己的房间看彩色电视。然后我们前往“耐曼”、“沙可威兹”,以及时髦的科幻商店里面有玻璃天花板、喷泉、无花果树,以及银制升降梯,还有所有的廉售物,从钻石到垃圾食物,一应俱全。

  我在“B.达尔顿”买了很多好书,主要是一些自己喜爱的老书,认为可以念给她听要是她让我这样做。她一直为我挑选蓝色、淡紫色和紫色的衣服套头毛衣,以及天鹅绒夹克、礼服用衬衫,甚至还有西装。我要她买古怪的高跟凉鞋,自己在店中为她穿好。我们所见到的每件漂亮的白衣服,她都必须至少为我试穿一下。

  然后在接迎傍晚时,我们在“卡特.比尔”发现了我们真正想要的珍珠钮扣牛仔衬衫、特选的皮带、贴身的“蓝哥”牛仔裤,以及“墨西德斯.雷奥”长统靴。

  我们到达“比利.巴伯的德州”时,天已经暗了,这个地方挤满了人。我们穿上相配的一切,还戴了帽子,然后闲逛进去,像是一对当地人或者我们是这样认为。谁知道我们其实看起来像谁呢?两个疯狂爱着的人吗?

  经过一会儿的时间,我才体认到:我们进入了一处像城市街区一样大小的围场,里面有纪念品店、撞球台、饭店,以及酒吧甚至还有一个室内牛仔竞技表演场有数千人吃着、喝着。挤进舞池,同时生动的西部乡村乐队奏出完美的音乐,音乐的波浪翻滚在所有的东西上面,立刻灌进我脑中。

  第一个小时,我们跳每一支舞,包括快的、慢的、介于其中的,直接从瓶口喝啤酒,并且模仿四周的舞者,一直到我们筋疲力尽。我们在舞池附近潜行,手臂勾在彼此的颈上,轻松地走着,旋转着身体,脸贴着脸跳舞,接吻。女人穿着衣服,情人并不总是穿上完全相同的衣服这似乎是很疯狂的事。我的手根本无法离开她穿着紧身牛仔裤的美妙小屁股,还有她在紧身衬衫下突出来的乳房。她的头发仍然是那种女性的浓密乱发,像丝绸一样的黑纱垂在她肩膀上方,那是最后完美的一笔。她把帽子拉到眼睛上方,靠在木栏杆上,脚踝交叉,拇指勾在口袋中,真是去它的美得可以,我快无法忍受了。除了跳舞之外不能做什么。

  室内的牛仔竞技场倒是很真实的,也很不错。我喜欢它的气味,喜欢那些顿足的动物发出的声音。

  广登是离达拉斯南部有一小时路程的城镇,一百年来,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他们都有一次规模宏大的跳蚤市集,吸引了美国各地的人。十点钟时,我们又坐在轿车往南疾驶,司机在后座上。跟以前一样,由丽莎开车。

  “被褥,”

  她说,“这就是我正在寻找的,叁○年代与四○年代最后真正的一批,在堪萨斯、德克萨斯和奥克拉荷马州制造,那儿的女人仍然知道如何制造。”

  我们下了车,温度是九十八度。

  但是从十一点到一点,我们都拖着脚,穿过一个无止尽延伸的市场的一些肮脏小径,经过数以千计的桌子和小房间,里面满是破家具、大草原古董、洋娃娃、油画、地毯、废物。我们发现数以磅计的被褥。我知道是数以磅计,因为我用绿色塑胶袋装着它们,扛在肩上。

  “没有我的话,你要怎么办?”

  我问。

  “嘻,艾略特,我不知道,”

  她说。“不要动,我来擦掉你额头上的汗。”

  但我那时也有点爱上被褥,了解到古老的款式德雷斯登盘子、结婚戒指、花篮、孤星,以及邮票。我喜爱那色彩、缝工,这些古老东西给人的触觉、它们清净的棉质气味,以及小贩以温和的方式跟丽莎讨价还价,而每次都以她想要的价钱买到。

  我们在一个摊子上吃热狗,在树荫下睡了一会儿。我们全身是灰尘,黏搭搭的,注视着一家家的人走过桶状身材的家伙穿着短袖衬衫,女人穿着短裤与无袖上衣,还有小孩子。

  “你喜欢这儿吗?”

  她问。

  “我很喜欢,”

  我说。“就像另一个国家。没有人能够在这里发现我们。”

  “是啊!就像‘我俩没有明天’中的邦妮与克利德,”

  她说。“要是他们知道我们确实的身分,他们会杀了我们的。”

  “我不知道这件事,”

  我说。“要是他们动粗的话,我能够处理他们。”

  我站起来,又买了两罐啤酒,靠在她身边坐下来。“你要这些被褥做什么?”

  我问。

  她有一会儿看起来怪怪的,好像看到了鬼或什么的。然后她说,“努力保持温暖。”

  “这样说不是很好,邦妮。我这位老克利德如何呢?他无法让你温暖吗?”

  她对我露出少见的微笑,真的很可爱。

  “你跟着我,邦妮,”

  我说。“我发誓,你永远不会再感觉寒冷的。”

  在达拉斯的深处,我们在车子后座的所有被褥上做爱。

  我们到达希雅特时,把被褥放在床上,被褥确实为这个地方增光。然后,我们游泳,在房间用餐,最后,我大声为她念书,同时她躺在我旁边的床上。

  我念了两篇自己喜爱的短篇故事,以及一本詹姆斯.庞德惊险小说的有趣部分,还有一本法国经典中我喜爱的一段,诸如此类的东西。她很擅长听我念书。我一直想要一个女孩,让我念书给她听;我把这个心愿告诉她。

  时间是午夜。我们又穿好衣服,坐上电梯到“圆屋顶”,在那儿跳舞,一直到乐队停止演奏。

  “我们去开车兜风,”

  她说。“看看月光下‘乌龟溪’与‘高地公园’的大厦,你知道……”

  “当然,只要我们叫醒做大梦的李伯,让他开车,这样我就能够跟你一起依偎在后座。”

  *   *   *   *   *   *   *   *我感觉好像我们在一起已经有好多年。情况对我来说最好不过了,每一个时刻都如此。

  我们就这样在达拉斯又待了四个夜晚。

  *   *   *   *   *   *   *   *我们吃外带的鸡肉,看电视上的篮球比赛,轮流大声念“纽约客”上面的短篇故事,还有书本中的章节。我们到游泳池游泳。

  夜晚时,我们出去,到达拉斯的豪华大饭店、迪斯可舞厅,以及夜总会。有时,我们开很久的车到清静的乡下,期望发现古老的白色农屋,或者长满野草、埋葬南军死者的古老墓园。

  我们在日落时走过小镇的老式街道,蝈蝈儿在树中鸣叫,我们坐在城镇广场旁的树枝上,在沉思中缓缓地注视着,同时天空的色彩与亮光消失了。

  我们在凌晨两点看有线电视的老电影,同时我们一起依偎在被褥下面。我们一直在做爱。

  在“美国希雅特摄政”太空船中做爱。在那儿,每件东西都是崭新的,没有一件东西是永恒的,窗子是仿造的,墙壁是仿造的,而做爱是那么真实,就像雷雨一样无论是在纤尘不染的床上,或在纤尘不染的淋浴中,或在深沉、纤尘不染、铺地毯的地板上。

  我们时断时续地谈着话。我们谈着最恶劣的遭遇、学校的事情、父母的事情,以及我们认为很美的事情:绘画、雕刻、音乐。

  但是,渐渐地,我们的谈话开始飘离有关我们自己的话题。为了依附其他话题。也许她害怕了,也许我不想再多说,除非她说出很特殊的事情,是我想听的。而我很倔。我不知道。我们仍然谈了很多,但却是关于其他的事情。

  我们辩论莫札特与巴哈、托尔斯泰与社思妥也夫斯基之间的对比,辩论摄影是不是一种艺术她说是,我说不是还有海明威与福克纳之间的对比。我们谈话的样子,好像我们彼此很了解。我们为狄安妮.阿布斯、为华格纳吵得很厉害。我们同意卡逊.麦坷蕾、费里尼、安东尼奥尼、田纳西.威廉斯,以及雷诺瓦有天才。

  有一种美妙的紧张气氛存在,一种神奇的紧张气氛。好像在任何时刻都可能发生什么事情。很重要的什么事情,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谁会改变情势呢?好像如果我们再度谈论我们自己,就必须往前走一步,而我们无法走那一步。但是一小时又一小时,情况却显得非常美妙、非常有利、非常明白。

  除了在一场真正关键性的决赛中,“勇士队”输给“塞尔特队”,而我们的啤酒喝完了,房间服务永远飞了,我真的、真的很生气。她从看着的报纸抬起头来,说她不曾听说有一个男人在一场球赛中那样喊叫。我告诉她说,就其夸耀的成分而言,这是象征性的暴力,请她不要讲了。

  “有一点太象征性了,你不认为吗?”

  她把我锁在浴室外面,洗了历史上时间最久的淋浴。为了表示自己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我喝得烂醉。

  第叁夜,睡到一半时,我醒过来,发现床上只有我自己一个人。

  她拉起了窗帘,正站在窗旁,望着外面灯光永不熄灭的达拉斯钢铸大荒野。

  天空在她头上方是一片广袤,一种深沉的蓝,加上小星星的活动画景。她垂着头,在窗户的衬托下,看起来很渺小。她似乎在轻声唱着什么。声音太微弱,无法确定。很像她的香奈儿的香气。

  我起床时,她默默转身,走到房间中央迎接我。我们把手臂搭在对方身上,拥抱着。

  “艾略特。”

  她说,好像她努力要告诉我一个可怕的密,但她却只是把头靠在我肩上。我抱着她,抚摸她的头发。

  又回到被下,她在颤抖、在屈服,像一个半受惊吓的年轻女核。

  我再醒过来时,她坐在床上的远处角落,无声的电视移到她的方向,不让亮光妨碍我,我猜想,她只是注视着电视,蓝色的亮光在她脸上闪烁;她正在喝身边的孟买琴酒,不用酒杯,并且抽着我的“百乐门”香烟。

  司机在隔壁房间说,他必须回家了。他喜欢所赚的钱及一切,还有旅行,并且饭菜也很棒,但是,他的哥哥要在纽奥良的“赎罪者教堂”结婚,他必须回家。

  但是我们知道,本来就可以让他把轿车开回去,再去租一辆车。

  我们要回去并不是因为这件事。

  她在吃饭时完全沉默无言,看起来很悲伤,也就是说,她那种悲伤很美、很高尚、很令人痛心、很令人惊恐、很令人难过。我说道,“我们要回去,不是吗?”

  她点头,手在颤抖。我们在“香柏泉”发现一间小小的酒吧,那儿有一架电唱机,我们可以完全独自跳舞。但是她太紧张、太不快乐。我们在十点钟而回去。

  *   *   *   *   *   *   *   *早晨四点钟时,我们两人都很清醒,此时阳光照射在玻璃城市上。我们又穿好晚礼服,退了旅馆。她又要司机坐到后座,说她想开车。

  “这样子,如果你想的话,可以念书给我听。”

  她说。

  我想这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我们甚至还没有去碰克洛加的《大路上》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她竟然不曾读过这本书,我很惊奇。

  她开车时,看起来很美。她的黑色衣服滑离膝盖,掀到大腿地方,腿部很可爱,她以细高跟用力踩着踏板。开着大轿车,像一个被太阳晒黑的女孩,在十几岁时就学会开车,也就是说,比大部分男人所可能表现的更有风味、更自在,必要时能够在叁秒钟内停好车,不用哼一声,只用一只手臂。超车从不犹疑,每次有机会就闯黄灯,不曾也不必让别人先开或开在前面,并且会不顾“停”的标志,直冲过去。

  事实上,她很容易、很快速地操纵这辆车,她使得我有点紧张,因为她不只一次叫我闭嘴。她真正想做的事情是:开得比司机还快。不久,我们就在怒吼中冲向纽奥良。没有人车时,时速是九十哩,有人车时则是七十哩。有一次她加速到一百一十哩,我要她减速,否则我要立刻跳车。

  *   *   *   *   *   *   *   *我告诉她说,这是阅读《大路上》一书的好时间。她甚至无法再微笑了。但她还是尝试。她在颤抖。我说这本书很妙、很有诗意,她只是点头。

  我把自己所喜欢的段落都念给她听,也就是那些真正令人眩惑及真正原创的部分虽然所有的部分都是真正令人眩惑、真正原创的。不久,她就真的喜欢了,点着头,微笑着,大笑着。她问我一些小问题,是有关引发此书的尼尔.卡沙迪、亚伦.金斯堡、格雷哥利.柯尔索,以及其他人。这些人都是五○年代旧金山的披头诗人和作家,基于各种实际的目的,六○年代的嬉皮出现后,他们就不再受欢迎。后来我们年纪够大,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上学时,他们属于最脆弱的话题,是最近的文学史。她对于他们几乎一无所知,而克洛加的散文令她感到很兴奋,其实我并不真正觉得惊奇。

  最后,我念了这书的一个热闹部分给她听;在这部分中,索尔与丁恩待在丹佛,而丁恩精神很亢奋,不断偷车,速度很快,警察甚至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后,我念到另一个段落,在这个段落中,他们正驾驶一辆轿车到纽约,而丁恩要索尔想像:要是他们拥有自己正在开的车子,情况会是如何?还有,他们可以开上一条路,穿过墨西哥和巴拿马,也许甚至到达南美底端。

  我停下来。

  我们刚怒吼着驶过路易斯安那的希雷维波,我们一直往南前进。

  她直直往前看,眼睛张得很大,忽然眨着,好像努力要看穿一层雾。

  她看了我短暂的一秒钟,然后又看着路。

  “那条路还在那儿,一定是的,”

  我说。“穿过墨西哥、中美,一直到里约……我们可以租一辆较好的车。去它的,我们可以搭飞机,我们可以做任何事情……”

  沉寂。

  这是我告诉自己不要做的事。我的声音听起来太有怒气,不会有用的。

  速度仪上的数字又爬升到一百。她拍了一下眼睛。是眼泪没错。但是她已经看到速度仪,于是减慢速度。

  然后她又沉默无言,脸色发白,嘴唇颤抖。她看起来像是可能尖叫出来,或什么的。然后她又加速,眼神茫然。

  过了一会儿,我把书放开,打开我在德州某个地方所买的那瓶“约翰走路”,啜了一小口。我再也念不下去了。

  *   *   *   *   *   *   *   *一驶过了巴顿.罗杰后,她就说道:“你的护照呢?你有带在身上吗?”

  “没有,在纽奥良的房间里。”

  我说。

  “去它的。”

  她说。

  “你的呢?”

  “我有。”

  “嗯,没什么了不起,我们可以去拿我的护照,”

  我说。“我们可以退旅馆,到飞机场,搭第一班飞机到任何地方。”

  她那双又大又圆的棕色眼睛对我闪亮了很长的时间,我伸出手去稳住方向盘。

  *   *   *   *   *   *   *   *就在天黑之前,我们快速驶过“法国区”的狭窄街道,她用车上的电话把司机叫醒。

  我们下了车,衣服乱绉绉的,筋疲力尽,肚子很饿,拿着一堆发黏的纸袋,装满垃圾,然后走进小旅馆的石板车道。

  我们还没有走到桌旁,她就转身。

  “你要做吗?”

  她说。

  “我确实要做。”

  我说。

  我看了她一秒钟,看着她发白的脸孔,看着她眼中纯然恐惧的神色。我想说:我们在逃离什么呢?为何一定要这样呢?告诉我说你爱我,去它的,丽莎。我们全都说出来吧!

  “你有很多电话留言。”

  桌旁的女人说。

  我想对她说出这一切,说出更多的话,但是我没有。我知道我会接受她所提出的任何条件。

  “进去吧,去拿你的护照,”

  她低声说。她的指头实际上在掐着我手臂上的肉。“我在车上等你。马上出来。”

  “还有你们的同伴。”

  那个女人说。她伸长脖子,透过玻璃门看进院子之中。“两位男士还在等着你们,整天一直在等着。”

  丽莎旋转身体,透过门怒视着。

  理查,这位高高的“志愿奴隶的主人”,正站在小花园中,监视着我们,背对着小屋的门。还有史各特,这位令人难忘的“训练员中的训练员”,正要走上来,正要把香烟压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