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云梦谭 第三章 少年的野望

  总是上着重复内容的历史课结束之后,下午的课程,就是各自的武艺修练。文武并重,是这个学堂的基本精神,在上午的文课授业结束后,下午的武艺修练中,学生可以自由选修各自喜好的武术,无论是拳脚刀剑、内功轻功,学校里头都有教材可供研读修练。

  所谓的教材,都是各门各派的武术秘笈,里头有些甚至被视为高度机密,像梁山泊这等规模的私立小学堂,照理说是根本不可能搜罗到太多资料。然而,梁山泊的特殊人文背景,为学堂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环境,太平军国之乱所造成的新移民,来自天南地北,所修习的武术包含各家各派,范围极其辽阔,当这些人把自己的武术心得默写整理,提供给学堂当教材,无形中就是最丰富的资产。

  目前学堂的藏书中,最齐全的科目不是刀剑拳脚,而是各家各派的内功心法,因为法宝持用者必须不断消耗精气,维持法宝的运作,所以为了减轻身体负担,最好是先提升本身的内功修为,内功越强,才越禁得起法宝对肉体的损耗。

  每到下午的武修课,几乎九成的学生都各自觅地修练内功,因为他们几乎都是太平军残兵之子,父执辈所传授下来的,也都是操作法宝的技巧,加上梁山泊中大量使用法宝辅助日常生活,因此人人脑中所想的,都是如何把法宝用得久、发挥出最大效能。

  相较于一众同学,孙武的选修就很让人纳闷了,他没有修习上乘内功,也没有修练见效最快的拳脚刀剑,却是从初次选修开始,就一头栽进一门可以用“枯燥”两字来形容的硬气功——金钟罩。

  传自当世第一大派“慈航静殿”的护身硬功,在各类护身横练功夫里头,算得上是头号名牌,若是不考虑一些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护身奇功,金钟罩甚至可以说是中土大地上的第一护身硬功。

  话虽如此,金钟罩比起其他的上乘武术,可以说是一门相当保守,甚至可以说是笨拙的武技。大凡上乘内功,都是讲究气息流畅、固本培元,修成之后攻守兼备,就连在轻功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好处,但金钟罩仅是独重抗击力,虽然护身硬度举世无双,修行时间却很长,身形更会越练越凝重笨拙,在实战角度上来看,大力的水牛固然不弱,却终究成不了虎豹,因此在慈航静殿的四大神功之中,金钟罩排名最末。

  整个学堂里头,孙武是唯一选修金钟罩并且刻苦锻炼至今的人,最早的时候还有村人关心地来问他,为何不选择其他更强横的武技,却选了一门纯为防守而创的功夫?可是到了后来,人们都识趣地闭上嘴巴,再也不问那个过于明显的理由。

  “其实你真是一个很闷的人耶!别人十四岁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修练绝世武功,以后可以出去奸淫掳掠,而你就闷闷的练什么金钟罩,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小殇,习武为的是强身健体,不是和人争强斗狠,梁山泊的生活那么和平,练绝世武功做什么?还有,我要慎重地说一次,人家修练绝世武功,不见得是为了奸淫掳掠,你的思想不要那么灰暗啊!”

  “这有什么办法?我是心理变态啊!”

  “你还记得刚刚的话啊……”

  少年脸上浮现早熟的苦笑,一开始的时候他也曾经有过梦想,打算在学堂浩瀚如海的藏书中,找寻属于自己的绝世神功,修练有成之后变成大英雄,不过因为家门不幸外加交友不慎,自己很快就领悟到:绝世武功不如实用武功,倘使自己不早点挑一门抗击力强的实用武技,那么不但百分百没希望有武功绝世的一天,甚至很快就会没有明天。

  不过,练功久了之后,孙武却觉得这样子很好,金钟罩是一门攻击性不强的武技,只要把金钟罩练好,自己就不容易受伤,如果有什么冲突,自己不受伤已经很好,能够不因此多伤害什么人,那就更好了。

  从村子里一些长辈的口中,孙武有一个感觉,自己如果受一次伤,可能要几天、几个月甚至是几年才能康复,但如果是结下一次深仇,那不仅仅是负累一辈子,甚至可能纠缠几世代,实在很可怕。

  所以,金钟罩这个挨打的狼狈功夫,其实是最安全也最好的武技,虽然说练习的时候要浸高热铁砂、要用碗口粗的大木棍连续击打身体,实在很辛苦,除此之外,每天还要另外做一万次的水平挥掌练习,非常枯燥难熬,但总之时间一久,人也就渐渐习惯了。

  自己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从小就开始习武,到现在已经满十年了,十年里头其他人都会搭配不同的技艺混修,自己却是无分春夏秋冬,日复一日地修练金钟罩,几乎不曾接触过其他武技,也许真是枯燥而老土,但是自己却喜欢这种反覆熟练的感觉,仿佛不只是练武,而是有了一个相交多年的老朋友。

  学堂长日前曾告诉自己,第六关以上的金钟罩,需要有资质、机缘的配合,并不是单单苦练就能成功,况且村里也没有第六关以上的秘笈,目前只能放弃了,但尽管金钟罩并不显赫,可是在慈航静殿的历代纪录中,要练到第五关以上,通常需要二十年以上的苦修,自己小小年纪就能练到第五关,若是到了外界,那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

  进度意外超前,该说自己是天资聪颖呢?还是自己太过习惯逆来顺受了?唯独这一点,想想实在是有点悲从中来……

  “小殇,你今天不练习吗?”

  “我没有什么好练习的。”

  在所有学生里头,小殇的武修科目一直是个谜。不仅能够维修法宝,小殇本身还是各类法宝的开发师,平时身上起码佩带十几件法宝,这么大的装配量,即使不使用,还是会持续耗损元气,就算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武术好手,都未必承受得住,但小殇似乎从不修习什么固本培元的内功,无视常理地恣意使用法宝。

  不可思议的事情,还不只这一件。“法宝开发师”这种人才万中无一,如果是在太平军国时期,早就成为两国竞相争夺的超级人才,孙武自己也想不通,为何许多一生钻研法宝技术的工匠,数十年累积都不见得可以成为开发师,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竟会有足够知识与技术,将他们轻而易举地超越?这实在是很不合道理的事。

  尽管是青梅竹马,孙武仍不敢说自己很了解小殇。自己是还在襁褓中就被姊姊带来梁山泊,懂事以来就不曾离开,但小殇却不是,而是在孙武六岁时,某一天村里来了两位新移民,一个是在登上云路天梯到梁山泊村口时就毙命于石碑前的蓝衣汉子,还有一个是表情冷漠,站在染血尸体旁边的四岁女童。

  小殇是这么来到梁山泊的,后来在村长老爹的安排下,帮她盖了一间小屋独居,孙武的姊姊凤婕怜她孤弱,常常让孙武带三餐与日用品过去,起初小殇完全不愿意接受,但是当凤婕亲自出马,把木屋的房门踢破拆毁,无视女童的反抗,强行把人押回家里,绑在椅子上用餐,从此小殇便很大方地接受了凤婕的好意,常常到孙武家里用餐,间接也让孙武的生活一片黑暗。

  “我到现在还常常觉得……其实你姊姊还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完全不考虑手段正当性呢!”

  “我也觉得……她对你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不经意地感叹,道尽了少年这些年来的心路历程,虽然如此,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孙武还是很自然地邀请小殇一起回家吃个晚饭。

  “今晚运气好的话,可以吃到姊姊的拿手菜喔!”

  “先决条件是人还没醉倒吧!十天里头,凤姐难得有几天是清醒的……”

  凤婕号称“梁山泊第一酒豪”,嗜酒与善饮都是出了名的,多年来就这么醉醺醺地把弟弟给带大,但多数时间里,负责在家中烧饭、打扫、洗衣的都是孙武,毕竟当姊姊一回家就醉趴在地上,少年实在也不能指望她做些什么,一切只得亲力亲为。

  从学堂走回家的路并不长,路上也遇到许多刚结束耕作正准备回家的村人,扛着锄头,三三两两地走路说话,见到孙武都露出笑容,和他亲切地打招呼问好,相约今晚一起到他家里去喝酒。

  孙武很喜欢这种感觉,自己父母双亡,与姊姊相依为命,但却从不觉得孤单寂寞。村里每个人都很和善,对自己也很好,整个村子就像是自己的大家庭,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孙武才从不觉得寂寞吧!

  但这些叔叔伯伯也不是只有一张和善面孔,自己是在不久之前,才很遗憾地知道他们还有另一副表情……

  “小、小殇大人!”

  “您……您也来了吗?”

  “哈哈哈哈,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小殇大人您慢走。”

  本来脸上堆满笑容的村人们,表情立刻变得惊悚而不安,像是见到猫的老鼠一样,立正请安之后,马上头也不回地溜走。这一幕曾让孙武为之瞠目结舌,但现在他也已经习惯了。

  “到底是怎么做人才会做到这样?其实我一直很好奇……”

  “没有什么特别诀窍,凤姐说过,管人就像是管狗一样,你把客人当作神,客人就是神;你把客人当作狗,客人就是狗。”

  “所以……我们家的酒店,生意一直都……”

  在两人说话的同时也已经回到家。孙武的居所是一间两层楼木屋,上层是住处,下层则是卖酒的酒铺,屋外悬挂着一个菱形的“酒”字招牌,迎风招展,还没走近,清风就送来一阵香醇的酒气。

  这是孙武一家在梁山泊的谋生途径:贩酒维生。凤婕本身是酿酒能手,在屋子地下挖了地窖作酒,时日一长,酒窖中珍藏着上百坛佳酿,都是人人争购的抢手货,但虽然品质上佳,货物的流动性也高,酒铺的收入却不怎么样,多数时候只是刚好打平,甚至小幅亏损,因为老板娘自酿自饮,兴致一来,就开了货物与村人们共饮,结果当然是不用收钱,这种做生意的态度,帐面上当然很难打平。

  “喔喔,小武,你回来了!姊姊好想你啊!”

  才刚踏进门,屋里便传来甜美柔腻的女声,接着就是一阵飓风狂飙出来,撞倒木椅、推翻桌子而来的硕大黑影,仿佛是丛林中的大黑熊,一下子将孙武扑倒在地,紧紧地拥抱住。

  酒铺的生意不彰,凤婕只得兼差赚外快,每天早上担任村里的早安广播员,略带磁性的甜甜嗓音,确实如她所自称的那样,是梁山泊的“第一性感偶像”,不过……只限于声音。

  如果说小殇的才能是梁山泊第一谜题,那么凤婕的嗓音就是第二。初次听见早安广播的人,绝不会相信那个磁性嗓音的主人,会是生得这么一副肥胖臃肿的丑陋模样,远远望去,双目如豆,蒜头鼻子,圆肿脸庞像是一张大饼,过百斤的肥胖体型,看来便似一座会走路的肉山,发怒时候更仿佛是某种巨大猛兽,力大无穷,拔山倒树。

  就好比此刻,被姊姊一把亲密拥抱、又亲又吻的少年,完全喘不过气来,也绝对没有半分香艳的刺激,连全身骨头都痛得仿佛啪啪作响,从远一点的地方来看,这就是所谓的“熊抱”扼杀,一种拟似被巨熊给勒住腰部,重重扼紧,终至骨折身亡的恐怖杀着。

  “呜,姊姊,你的手……我的腰……”

  “小武、小武,姊姊在家里想了你一整天了,为什么你到现在才回来嘛!没有你,姊姊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呜呜呜……”

  “姊姊你身上全是酒味,又从早上喝到现在了吧?你这么高兴看到我,该不会……”

  不用推测,眼前所看到的就是事实,孙武望进门内,屋里乱得一塌糊涂,桌椅倾倒、酒坛酒瓶满布、垃圾扔得到处都是,还有几个早已醉得不省人事的酒客,怎么看都是一场狂欢酒会结束后的残迹。

  倒地的几名醉汉都是酒铺常客,其中两个与孙武一家最是友好。姓胡的魁梧大汉,是村里的屠户兼肉贩,常常拿些猪肉、牛肉之类的东西来换酒,解决孙家的日常生活问题;姓李的白袍文士,在学堂任教维生,有空就会教导孙武一些诗书文字。他们两人都未婚无子,所以与孙武特别亲厚,只不过两人虽然常往酒铺跑,酒量却没有多好,现在一个人横趴地上,一个人仰躺窗口,半个身体还垂了出去,用孙武的眼光来看,就是全都喝到往生去了。

  “每天都是这样喝到挂……唉,姊姊你把我放下来吧!我的腰快要断了……”

  “呜呜呜,小武你和姊姊都不亲,我们姐弟两个人相依为命,姊姊辛辛苦苦把你带大,你现在还没成年,就已经不要姊姊了吗?呜呜呜,我好苦命啊……”

  “……不要故意装可怜,小殇就是和你学的,还有……再不放我下来,就没有人可以帮你打扫这些东西了……”

  听到这个致命警告,巨熊终于放下猎物,老老实实地退开到一旁,很快端起了未空的酒坛,跟着就发出一阵恐怖的长鲸吸水声。

  孙武满身冷汗地踉跄后跌,差点又一跤坐下去,姊姊在酒后的力气实在太大,那一抱又来得毫无预兆,虽然自己极力运金钟劲抵抗,但只要时间再长一点,金钟劲可能就硬生生被勒爆,造成伤害了。

  “凤姐的拥抱,好像比大木棍打身体要有效,你那么快就把金钟罩练上第五关,她帮了你不少吧?”

  “……我的腰刚刚差点就折断了。”

  这就是必须修练金钟罩的理由。以前白天在学校,小殇动不动就搞一些危险爆破,下午回到家,喝醉的姊姊又跑来熊抱,假如不让身体坚硬如铁,自己可能早就变成伤残人士。

  上乘轻功也曾是考量之一,但姊姊喝醉的时候,有如狂性大发的野熊,不抱到人誓不罢休,追逐奔跑的结果,就是把屋里家具摆设毁得一塌糊涂,最后自己还得去砍柴伐木重做,代价太大,还是修练好金钟罩让她抱一抱,把发酒疯所带来的伤害减到最低。

  “胡伯伯,醒醒,酒铺打烊了,明天再来吧!”

  “呵呵,小武,又给你添麻烦啦,胡伯伯明天再送猪肉给你。”

  “李叔叔,回去再睡吧,你今天实在喝太多了。”

  “小武,谢……恶恶恶恶恶恶恶~~~”

  “……可能的话,大家请不要吐在这里……”

  把醉倒的客人唤醒送走,将凌乱的屋子打扫收拾,同时还要开始料理晚餐,只见孙武从水缸里舀水,一面开始烹煮菜肴,一面利用空档擦桌扫地,整个动作异常地熟练。十四岁少年在屋里屋外忙进忙出,仿佛是一个手巧之至的魔术师,没有几下工夫,屋里的脏乱就一点一点地消失,桌上则多出一道道热气腾腾的菜肴。

  当孙武脱下围裙,把最后一道香喷喷的烤鱼端上桌,小殇已经把酒醒的凤婕扶上桌,三个人围在小小的圆桌旁,点着烛光,开始吃晚餐。这个熟悉的画面多年来一直都是如此,有姊姊、有小殇,就像其他的人一样,如果不是惯常的餐前祈祷,孙武几乎就忘记自己其实是个孤儿。

  餐前祈祷主要是向三个人致意:已逝的父母、目前不在梁山泊的村长老爹。凤婕对孙武说过,自从父母死于江湖仇杀后,她就带着襁褓中的孙武来到梁山泊投靠远亲,而那个远亲就是在这里的村长老爹。

  餐厅左面的墙壁上,悬挂了三张画像,首两张是孙武已逝的父母,但却没有具体的图像,只是用潦草的笔法画了两张鬼脸,看来相当有喜感,不过用来纪念已故的父母却显得很不敬。两张画出自凤婕的手笔,孙武小时候问过她父母的长相,但凤婕却答得很含糊,问到后来甚至翻脸发怒,让孙武明白她非常不愿意提起父母、提起外界的事,因此孙武后来也就不问了。

  最后一张却不是画像,而是用法宝拍出的黑白留影,图片中是一个白须白发的军装老人,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却精神抖擞,腰杆挺拔如松,眼睛炯炯有神,脸上、手臂上露出的刀疤,说明了身经百战的过往,但开怀大笑的表情,却让人感受到他的风趣与开朗。

  老爹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尤其到了夜里,一些陈年痼疾让他虚弱不已,有时候甚至像变了个人似的,但只要到了白天,阳光出来,老爹就像天上的太阳般热力四射。

  村长老爹的口头禅,是“男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要追求梦想”,尽管年纪老迈,却依旧热血活力十足,过去最喜欢的嗜好,就是带着孙武与小殇,脚下踩着特殊的法宝滑板,在村外的云海上乘风冲浪,直到几年前才被新嗜好取代。

  图片中的老人并不是站着,也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跨骑在一辆高大的机械法宝上。这种名叫“哈雷”的重型机车,快逾奔马,还能够短暂地浮空飞行,太平军国之乱时是重要军械,覆灭后流散民间,梁山泊仅有一台,是村长老爹的私人珍藏,本来已经朽坏,但是被小殇修复,从此村长老爹就骑着哈雷外出云游,每年只回来一、两趟。

  以前村长老爹还在的时候,非常喜欢孙武与小殇,整天与他们又笑又闹地玩在一起,或是冲浪、或是对村人恶作剧。热血而奔放的老人,完全没有年纪与身份的隔阂,玩乐的时候完全放开架子,旁人看来甚至有点为老不尊,孙武当时觉得很不好意思,不过当村长老爹长年旅游在外后,他却开始觉得寂寞。

  姊姊和自己虽然亲密,但是村长老爹……就像是一个自己所没有的父亲,有他在的时候,心里的某个部位得到填补,完全不会想到要离开村子。但是这样子是不对的,自己年纪越长大,就越觉得男孩子应该要独立,不可以倚赖别人,即使亲如家人也一样,如果离开村子是独立的第一步,那自己无论如何也要跨出去。

  老爹的哈雷机车需要维修调整,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结束旅行,回到梁山泊来,那个日子别人不晓得,但负责维修的小殇却算得极准,照理说也就在这几天了。一见到老爹,孙武不晓得自己的心会不会动摇,所以要趁老爹回到村子之前挖通地道离开。

  “对了,我今天早上睡觉的时候,好像听到一些声音……”

  用餐快要结束的时候,凤婕放下手中的酒瓶,用疑惑的眼睛望向弟弟。

  “你最近每天晚上都有在家好好睡觉,没有趁我出去喝酒的时候,偷偷干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吧?”

  “没、没有啊,姊姊你自己才是喝得乱七八糟咧!今天早上都摔到田里去了,这样子很危险啊!”

  孙武极力否认,试图把事情掩盖过去,但旁边却还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友伴,正虎视眈眈。

  “凤姐,今天早上是我替你代工,主持你的早安广播喔!”

  “哦,小殇干得好,你模仿声音的技巧有我七成火候了,凤姐会算打工费给你的,不过,你在广播里头说些什么呢?”

  “这个嘛……”

  回答之前,女孩的眼光飘向孙武,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让孙武如坐针毡,背冒冷汗,不住用眼神狂发讯号。

  “你……你不要乱说话啊!”

  “哦……我看起来,像是会出卖青梅竹马的样子吗?”

  “你不会吗?呼……太好了。”

  “哦……我看起来,像是会为了青梅竹马而对长辈撒谎的样子吗?”

  “你这个女魔鬼!”

  从小一起长大的默契无人能及,短短的眼神交会中,一对小小男女已经交换许多冒火的言语,情势的紧张有如战场,倘使不是姊姊就坐在前面,孙武几乎就想冲上去,掐着小殇的脖子用力摇晃。

  “不可以,不可以,那样是罪大恶极!”

  仿佛看穿了孙武的想法,女孩用机械化的嗓音说话,并且不以为然地横摇着头,这点便让孙武更加恼火,却偏偏什么都不能做。

  幸好,这个时间没有持续太长,就在小殇再度开口之前,门外传来村人的招呼声。

  “凤姐儿,李黑子那边弄了好酒,大家都准备好,就等你了。”

  “是吗?我马上来。”

  几乎是声音才一落,木椅上的人影已经消失,一溜烟地飙冲出去,巨硕肥胖的体型在这时竟身轻如燕,跳跃过桌子障碍,翻椅跑出,让人不禁联想到野生的猎豹。

  “酒真是一种恐怖的东西,居然能让巨熊在瞬间变成野豹。”

  “是啊,你没看到刚才姊姊她简直是……等一下,你别以为事情可以就这么算了,刚刚的帐我现在要和你算!”

  算帐的与逃帐的,两人之间有一段短暂追逐,但最后让孙武放弃追逐的理由,却是因为他被提醒要赶紧把握时间,利用姊姊外出喝酒后在几个小时内都不会回来的习惯,赶快到地道内去挖掘。

  “嘿,青梅竹马,让我帮你一把吧!我可以帮你处理一些废土之类的问题,让你省掉倒土的时间。”

  这是一个完全不可信任的同伴,与其说是接受她的好意,倒不如说是因为没有别的选择。挖掘地道的秘密已经被小殇知道,假如不让她参与的话,她一定会在背后捣蛋,而不管她用什么捣蛋方法,自己都承受不了这个风险。

  但如果撇开可能不怀好意的风险,小殇确实是一个超强力的帮手,之前孙武挖掘地道,都只能用最简单的十字镐一下一下地挖,辛苦地把废土运出去,碰到坚硬岩盘,就要冒着被人察觉气息流动的风险,使用本身武功硬轰,让金钟罩和岩盘比硬,将岩石打碎,尽管有效,不过进度终究快不起来,而且血肉之躯开山碎石,纵能硬如金铁,却不代表不会痛,多数时候硬碰硬的感觉,孙武其实痛得想掉泪。

  不过小殇加入之后,情形就不一样了,孙武觉得自己身旁好像多了一个会走路的军械库,小殇取出几样不起眼的小道具,拼组起来后,赫然成了一套强力工具组,往岩石上一喷,过了几分钟,原本坚硬的岩石赫然轻软如棉,十字镐轻而易举地就能把岩石挖开,如此一来,工作进度暴增为原本的七、八倍,孙武又惊又喜,看来自己的梦想计划大有实现可能了。

  “谢谢你,小殇,你不当敌人当朋友的时候,实在是太棒了。”

  “不客气,但你如果成功走掉,凤姐那边你预备怎么办?她一直与你相依为命,你留下她一个人走掉,她会怎么样,你想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