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魔公主除灵异志 第四集 第一章

  多亏昨天辛格拉把阿布都给打跑的关系,今天我们总算不必象昨天一样,提心吊胆的逃避那些可怕坏蛋的追捕。

  在经历一整个上午的充分休息,我和小仙昨晚把积累的激情疲累,也都已经大致恢复完全。

  于是到了下午,我们找到昨天弃置在河岸边的救生筏,重新搭上去后,便沿着比鲁母拉河的支流,继续前往上游的恒河主干。

  但由于越接近上游的关系,河流阻力就因流向的不同,而相对变得勉强。

  因此,我和辛格拉不得不卯足了全力划桨,在累得满头大汗、衣衫尽湿的情况下,船筏才终于得以缓慢地向前推进。

  好不容易越过比鲁母拉河的源头,我们眼前的河面忽然一下子变得异常辽阔。

  虽然还不至于到一望无际的地步,但光看那份气势磅礴,河岸几乎已达地平线的底端,就能充分感受到,它所表现出印度文化的伟大悠久和兼容传承。

  根据我在飞机上看到的旅游导览,印度最长的河川是印度河,全长有三千一百八十公里,排名位居世界第十九大河。但最有名的却是恒河,全长有二千五百一十公里,长度虽然远远落后于印度河,排名也只位居世界第二十二大河,但它在印度人心目中的地位却是无与伦比,更远非印度其他河流所能够匹敌。

  因为恒河的河水,是印度教最高神之一的湿婆神的头发上所流下来的。

  依照印度教的传说,恒河是天上的女神“桑加”,赐予人类的神圣礼物,她由于倾慕一位在喜马拉雅山的修行者,特地从天上垂下这条河川,好让他洗涤身心。但没想到,恒河从天而降的冲击威力太大,几乎快把整个世界给冲垮,因此湿婆神便用自己的头发承接住,让它流速变慢,再沿着自己脚下流入大海,同时滋养着印度国土。

  所以印度人视它为圣河,认为饮用恒河河水并用它来沐浴,可以洗净自己一身的罪恶。万一死后降尸首骨灰投入河中,那么来生就能获得救赎,超脱于轮回之外。

  而且相当有趣的是,恒河在流经“瓦拉那西”这个城市时,河流的走向会突然变得由南向北逆行。

  印度教徒认为,这是湿婆神在那里显示神绩的结果,因而把“瓦拉那西”视作湿婆神的圣地,认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都务必要去那里朝圣一次。

  当然,如果能够直接死在那里的话,那更是莫大的荣幸。

  有许多印度人,在得知自己快要死亡的时候,都会千里迢迢不辞辛苦的跑到“瓦拉那西”来,为的就只是等着咽下人生中的最后一口气。

  结果,也因为如此,使得“瓦拉那西”又有“等死之城”的外号。

  据说在印度每年的沐浴时节,全国会有多达八百多万人,跑到“瓦拉那西”的恒河河畔来沐浴。

  如果恰逢每十二年才举行一次的大庆典,那么更会有高达上千万的人涌入“瓦拉那西”,是全世界最大的宗教庆典。

  总而言之,就因为大家都对恒河崇敬无比,因此不管天气多冷,河水多脏,每天都可以在恒河边见到,有人在那洗澡或饮用河水。

  但让人作呕的是,设立在河岸边的火葬场,也同时不停的把尸首和骨灰投入河中。

  结果本该是清净澄澈的圣河,颜色却变得污浊不堪,各种肮脏垃圾都在河面上随意漂浮,简直快跟台北的淡水河没有两样。

  可惜沐浴的人对这些现象完全视若无睹,仍旧毫不在乎的浸泡在河水里头,或是捧起水来肆无忌惮的大口饮用。

  或许在那些人的心目中,恒河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它的实际存在,他们洗涤的目的,主要是想追求心灵上的干净而已。

  不过,听辛格拉所言,以前恒河的河水确实是纯净无比。如果装在瓶子里,就算放置了好几年的时间,味道也不会变质发臭。

  但由于最近几十年来,印度国内全力发展机械工业,导致许多工厂都把化学原料及废水排入恒河里。环境不断污染的结果,早已让恒河河水不再如过去那般透明清澈。

  辛格拉的语气中,充满着许多无奈与惋惜。

  毕竟,经济与环保是一种难以克服的两面刃,就算欧洲那些已开发的先进国家,对于这个问题至今也无解释。

  我们边划边谈,顺着水流在恒河边上持续航行。

  这条河的河面虽然宽广,但是流速却不会很快,让人有种被母亲拥抱在怀里的温暖与宽容感觉。就仿佛恒河这几千年来,一直无怨无悔地默默接受印度人回归它的身上一样。

  恒河以为是印度主要的河川支流,所以很多村落城市都是依着河岸两旁密集兴建。我们才航行了没多多久,很快便在不远的前方,见到一个类似人群聚集的小村落。

  驾着小船捕鱼的渔夫,见到我们划着救生筏在河面航行,都纷纷好奇地抬起头来望着我们,就连村中的小孩也围聚在岸边,兴奋的朝我们这边猛挥手。

  我们在这里登船上岸,想在村里寻找可行的交通工具,沿途经过一个路口时,却刚好看到一名穿着袈裟的落魄老者,正盘着腿坐在大树底下闭目修行。

  那人在额头上画有三条白线,根据小仙告诉过我的印度教法则,画有三条横线的代表湿婆神派的信徒,画有三条直线的则代表毗湿奴神派的信徒。

  现在这名老者在额头上画有三条直线,那么就代表他是毗湿奴神派的修行者。

  根据我在一旁默默观察,发现这名老者在村中的地位似乎相当崇高,很受村里民众敬仰。

  因为在他面前不时有许多男女老幼的村民,恭恭敬敬地跪着向他膜拜顶礼,而且还要很多各式各样的贡品,堆置在他前方任他随意享用。

  然而,当我们经过他面前时,那名老者却猛的睁大双眼,像是受到某种刺激一样高高跳起,突然趴在地上朝我们这边跪拜起来。

  他脸上的表情十分虔诚,口中还喃喃自语地说着我们都听不懂的印度土话。

  辛格拉搔着后脑勺,无奈地走过去将他扶起,顺便询问一下原因。但那人不停点头拒绝,模样非常惶恐,又像是害怕受到什么责难。

  我问辛格拉说:“那家伙是怎么回事啊?”

  辛格拉爽朗的笑说:“他啊!他说什么……我们这边有人身上散发着强烈灵光,一定是天上的神明转世降临,所以才朝我们这边膜拜,我看他大概是在说你或你家的小公主吧,哈哈!”

  我微笑打趣着说:“是吗?如果是我的话,那一定是穷神或霉神转世吧,至于我家的小公主嘛……”

  当我正想着顺便奚落小仙几句时,却无意间看到她蕴藏在美丽小眼里的凶猛目光。

  这小家伙铁定还对昨天晚上的事情怀恨在心,没事还是不要自找麻烦,少惹她生气为妙。所以我马上“咕噜”一声,连忙将话给吞入喉咙。

  尽管很感谢对方的抬举误认,但我们此行还要急事要办,实在无法在这里跟他闲耗纠缠。

  但为了表示对修行者的尊重,临走之前,我还特别从口袋掏出了一百卢比,算是布施给他的一点宗教捐献。

  我们很快的在村子里兜了一圈,但这座村子远比我们想象中还要来的贫穷落后。

  其实大部分的印度乡村,都差不多是这样的落魄景象。毕竟,印度有多达十亿的人口,贫富之间的差距极为严重,而其中的穷人就占了绝大多数。

  套一句印度人对外辩解的话:“我们印度并不贫穷,只是个穷人很多的国家而已。”

  辛格拉跟一位号称从事“运输业”的村民谈了老半天,被对方狠狠敲了一大笔竹杠后,那人总算愿意出借给我们,他们村中最快速度的交通工具,也就是一台“牛车”。

  我哭笑不得的问辛格拉:“坐这种慢吞吞的东西,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到达杜兰莎晓啊?”

  辛格拉也一脸苦笑的回答我说:“我想……快的话,大概四、五天就可以到了吧!”

  小仙忍不住皱起眉头,冷冷骂说:“够了,你最好再去问问看,是否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辛格拉耸耸肩,继续跟那人交涉,末了又回过头来说:“对发告诉我说,住在村外的安萨玛是这附近十几里内最有钱的大财主,或许那边有能够协助我们的交通工具。我们不妨去那边试试运气。”

  但那位村民不愿平白带路,因此,付给他五十卢比的小费之后,那人总算愿意高高兴兴的带着我们前往。

  出了村子,走过一段泥泞不堪的道路后,不久,眼前便出现了一座有着雪白高墙的美丽庄园。漆成白色的高墙里花木扶疏,迎着大门的入口处,就是一座放置有大理石雕像的豪华喷水池。

  铺着灰色鹅卵石的走到两旁,还种植有五颜六色鲜艳花卉的花圃,庄园的房屋是二层楼高的白色水泥洋房建筑,湛蓝色的亮面屋瓦,在夕阳余韵下闪烁着耀眼光芒。

  跟刚刚村子里的贫穷落后一比,这里仿佛是人间天堂或度假胜地,我们甚至能够清楚看见,帮我们带路的村民眼中满是羡艳的眼神。

  但那位村民不敢踏入这里,因为印度根深蒂固的种性制度,早在无形之中就将他阻隔在高墙门外。

  我们进去后,马上就瞧见一位年约五十多岁的黝黑胖子,正大咧咧的躺在椅子上面,欣赏着恒河河畔的落日美景。

  他身上穿着好质料的丝质华服,下巴还留着络腮短须,脸上的起色红润,显示出他平常过着养尊处优的富裕生活。

  在他周围还有许多佣人排列伺候,见到这幅阔气景象,不必多想也能够知道,他就是这座豪宅的主人安萨玛。

  见到我们来访,安萨玛立刻起身相迎,经过简单的自我介绍,我们直接向他表明来意,希望能跟他租借可行的车辆代步。

  安萨玛一边听着,一边不断的摇头不语,按照印度人的表达习惯,这样大概是可以的意思。

  听完我们的要求,他便把我们领往庄园的后院,到专门停放车辆的仓库里面。

  他拉开一个帆布遮盖的巨大物体,里头是一辆二次大战时期,英国军队所留下的重型军用摩托车,车子的右手边还附设有一个单轮边车的副座连结,一次足以容纳三个人一起搭乘。

  虽然这辆车的年龄看来相当古老,但安萨玛仍将它保养得非常好。

  不但金属部位没出现什么生锈,引擎和排气管所积累的油渍淤垢也都有让佣人刷洗干净,就连剥落的油漆涂料也特别重新涂上相同颜色。

  我询问辛格拉:“这辆机车看起来很不错哪,租金应该不便宜吧!”

  辛格拉跟安萨玛谈了一下后,随即皱着眉头回答我说:“他说他不要租金,甚至直接送给我们都行……”

  我惊讶的叫说:“真的吗?想不到他这么大方!”

  辛格拉苦笑着制止我说:“你先不要太高兴。他虽然说不要租金,可是却要拿你家的小公主跟他交换。”

  我听了脸上不禁一阵错愕,看不出来这老家伙竟然是个变态萝莉倥啊!

  也难怪打从刚一进门开始,我就隐隐发觉那老家伙不怀好意,双眼老师色迷迷的盯着小仙猛瞧,原来他是在动那种坏脑筋。

  但仔细想想,其实我也没那个资格来指责对方,光是自己昨天晚上对小仙所做出的行为,就几乎已经达到人神共愤、千夫所指的地步。

  相信足以让许多誓死效忠萝莉的去死去死团员,对我做出惨绝人寰的诛罚行动。

  “怎么办呢?小公主,我们能够拿你跟他交换吗?还是为了这趟任务,你愿意稍微牺牲一下?”

  我开玩笑的询问小仙意见,想看看她会有什么样的可爱反应,但她听了却面无表情,只是冷冷的朝我挥手,暗示我弯下腰来。

  “有什么事情吗?小公主……”

  我话还没说完,小仙突然脱下她的厚底皮鞋,猛地往我脑袋瓜用力一砸!

  当场敲的我眼冒金星、鲜血直流,我猜她这个举动所代表的含义,大概是“不行”的意思。

  “帮我穿上……”

  敲我的头后,那小魔女随手把鞋子往我目前一扔,还趾高气扬的指着自己小脚,简直把我当成她的奴隶看待。

  我不敢违拗,连忙蹲下来握住她纤细脚踝,仔细帮她把鞋子穿戴整齐。

  这小家伙今天的脾气还真是有够火爆,一句话听到不顺耳,马上就动手动脚的,个性真是越来越象她姐姐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黑魔公主的魅力确实无与伦比。不管走到哪里,只要稍微有点萝莉倾向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为她疯狂着迷。

  如果让她出生在印度古代的话,铁定会有君王为她发动战争,真是一双祸害无穷的小恶魔。

  小仙狠狠的瞪着辛格拉,神色淡漠的说:“你帮我告诉他,这辆机车不管出多少钱我都愿意买,只要他开口提一个价钱。”

  辛格拉帮她如实翻译之后,安萨玛又嘀嘀咕咕的指着小仙猛地点头,嘴里不晓得说些什么。到了最后,甚至还扭捏的羞红着脸,含情脉脉的望着小仙发呆。

  经过简单翻译,辛格拉转头说:“安萨玛说他有的是钱,所以坚持要以物易物。他还说他老婆已经过世了又没有小孩,只要你愿意嫁给他的话,马上就能成为这座豪宅的女主人。”

  这老家伙相当坚持,无论如何都不肯让步,眼前的商谈似乎有倾向破碎收场的可能性。最糟糕的结果,那小魔女搞不好会学她姊姊,直接动起手来硬抢也说不定。

  就在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之前村里的那位修行老者,也不知何时跟在我们后头,居然悄悄来到这座庄园里面。

  安萨玛对他极为尊敬,远远的一看到他,立刻飞奔过去惶恐的叩拜迎接。

  老者表情严肃的说了他一顿,接着又朝我们这边比手画脚合掌礼拜,最后才礼貌的退了几步缓缓离去。

  但安萨玛回来之后,脸色就变得极为客气,还不断摇头对辛格拉做出同意的动作。

  我问辛格拉说:“这家伙怎么会同意了啊?”

  辛格拉则回答说:“安萨玛说村里的导师告诫他,说我们是身份非常贵重的圣人,必须尽全力帮助我们,来生才能获得福报免除灾祸。所以他改变主意了,愿意无条件把机车借给我们,只要到达目的地后通知他一声,他就会派人去那里取回。”

  后来我又听辛格拉讲述才明白。原来先前那位老者,是这个附近极为有名的大修行僧,身上修得有大神通跟特异功能,可以预知天灾人祸、未卜先知。

  这附近有许多村子,常常都因为他的帮助,因而逃过很多重大劫难,所以信众很多极富人望。就连安萨玛也是他的忠实信徒之一,对他的话向来十分看重。

  因此,算是托那位修行僧的福,安萨玛才终于肯出借机车给我们用,同时也不再固执己见的要我们拿小仙来做交换。

  此时刚好天色已晚,安萨玛干脆好人做到底,让我们留在他家休息过夜。为了夸耀他的财富与好客,他还在厅堂里大摆筵席,热情的招待我们一顿道地的印度大餐。

  不过,他好像还没完全放弃原先的打算,在宴席当中还一直询问小仙,是否有意愿成为他的新娘。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必多想也猜的出来,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要是真的把魔界公主留在身边,只怕每天都会面临生不如死的凄惨生活。

  一连睡了两天的帐篷,今晚终于能够躺在舒适的被窝中睡个好觉。

  仰望着房间内部鲜艳的装潢格调,让我有种化身为印度土财主的错觉,很快就进入异国的温柔美梦。

  第二天清晨,我们很早就坐上机车作好准备。

  由于这趟形成相当遥远,因此便由我和辛格拉两人轮流骑乘,至于小仙则是独自一人坐在旁边边车的副座位上。

  我们头上都戴着复古造型的安全帽,脸上则戴着防风护目镜,这幅即拉风又潇洒的打扮,看起来应该很像那些骑着重型机车四处旅行的漂泊者吧!

  辛格拉握住把手,微微小催了一下油门试验,粗长的排气管随即发出轰隆隆的巨大声音,显出引擎运转的流畅状况。

  回头检视我们都坐妥以后,辛格拉就扭转把手速度全开,摩托车瞬间冲出安萨玛的家门,很快便载着我们往目标杜兰莎晓奔驰而去。

  沿着安萨玛所指示的道路骑乘一段路程,才一下子功夫,我们便离开原先那个村落,来到省际间往来的交通要道。

  无视于交通道路规则,辛格拉突然大胆表示,他想要直接骑上高速公路。

  他说这样速度较快,距离也会缩短,大约在傍晚深刻,我们就能够提前抵达位于杜兰莎晓的藩王宫。

  对于他这种疯狂举动,我居于好意和保命心态,不得不在他耳旁适时提醒,但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点了个头,还给我一脸有恃无恐的诡异笑容。

  等到骑上公路之后,我才终于明白他刚才的意思,因为我都忘记这个地方是印度啊!

  在这里所谓的高速公路,并没有名副其实,地图上所标明的高速公路,通常只局限在印度国内的一些少数地方。

  光看漫长的公路上,四轮车、三轮车、摩托车,还有牛、马车,毫无限制的在一起穿梭并行,就不难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混乱场面。

  有的路段甚至连柏油沥青都还没铺好,地上只是一片碎石铺成的崎岖不平。

  好在我们选择的这台重型摩托车,机动性好,越野性强,一旦遇到大排长龙的塞车情况,就干脆骑上路肩,直接沿着蔓荒的草地,披棘而行。

  这种畅快淋漓的狂飙冲刺,不禁让人有种豪迈粗狂的快感,仿佛我们正在参加一场,用越野机车横渡蛮荒大陆的纵贯比赛。

  只是回想起这趟旅行当中,我和小仙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还真是多样化。

  最先是飞机、四轮车、三轮车、人力车,再来又是大象,然后是火车和救生筏,现在则又换成机车。在印度大概只剩下牛车,我还没有那个机会尝试乘坐过吧。

  不过,按照这趟旅程的多灾多难来看,往后搞不好还会发生什么突发状况也说不定。因此,还是不要太早下定论较好。

  经历一路风尘仆仆的颠簸,在靠近中午时刻,我们便在公路旁边的加油站先暂时停车,稍微简单用一下午餐,顺便帮摩托车加点汽油。

  小仙迫不及待拿下戴在脸颊上面的护目镜,结果她美丽稚气的小脸蛋上,除了眼睛部位仍是一片雪白娇嫩,其他地方都已覆盖满一层厚重灰沙,模样象极一只可爱的小浣熊。

  “呸呸呸……”

  小仙一边皱眉吐出残余在嘴里的细小沙石,一边苦着小脸抱怨说:“真是的……我讨厌骑机车旅行啦!”

  我从水箱倒出点冰水,拧湿了一条干净毛巾递给小仙,等她擦完脸颊之后再拿给辛格拉,最后才轮到自己擦拭。

  小仙不耐烦的问辛格拉说:“杜兰莎晓快到了吗?我怎么觉得还有好长一大段路要走啊!这条路好不舒服,颠地我头晕脑胀,差点连胃都快吐了。”

  辛格拉则笑着安慰她说:“快到了啦,再忍耐一下吧,小妹妹,这里已经是机巴莎晓,过了前面的干林莎晓之后,杜兰莎晓距离我们就不远了。因为这条路途很长,所以在过去,我们对于穿越这三个地方的形程,一般都叫做‘跨三晓’。”

  尽管口头上有诸多埋怨,但为了完成格林校长所交付的任务,小仙也只好咬紧牙根,发挥她刚毅严谨的个性努力忍耐下来。

  下午的路途由我接手,我骑车不敢象辛格拉那样横冲直撞,所以特别选择较为平缓的路段行驶。

  虽然在行进速度上稍慢许多,但颠簸减少了,相信那小魔女坐起来也比较不会那么难过。

  经过好几个小时不停奔驰,夕阳渐渐西下,橘红色的落日半沉半浮,坠落在地平线的遥远彼端。而这趟波折多难的辛苦旅途,也终于顺利抵达了终点。

  沿着公路走向,我们眼前的高山上,慢慢出现一座宛如宫殿般的雄伟建筑,在山脚下的平原地带,则是一座倚着河畔兴建的热闹城市。

  骑入市区,我浏览着繁盛市容,不禁满心赞叹地说:“这里就是杜兰莎晓了吗?这地方还真是热闹啊!”

  辛格拉则愉快的回答说:“那时当然的啊,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各省皮革运输的交易中心,在印度各省的藩国当中,可说是数一数二的富裕。”

  “皮革?什么动物的皮啊?”

  “当然是牛皮啊!”

  我听了顿时感觉非常震惊,本来还以为印度人很尊敬圣牛,所以从不杀牛的,但听了辛格拉的解释之后,这才发觉并非如此。

  原来印度人对圣牛尊敬归尊敬,该杀的时候也绝不手软。关于这点,从印度身为牛皮大宗的加工出口国家,就能够轻易知道。

  回想之前在新德里的大街上,确实曾经看过不少观光商店,就那样大咧咧的在橱窗里头,公开展示着牛皮制的皮包跟皮鞋。

  当地村民对于这种情况,也都是坦然的面对,并没有因此而加以排斥。

  至于牛肉,在一般饭店和高级餐厅,其实也都能随意吃到。但由于印度的牛只大多长的相当瘦弱,几乎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再加上它们多是属于水牛、黄牛品种,所以肉质不佳,并不适合食用。听说嚼起来的口感如同橡皮,足以让人咬到下巴抽筋。

  话又说回来,毕竟印度教徒只占了印度全国人口数的八成而已,印度国内其他各教派,可是不会甩理他们的宗教教规。

  尤其是回教,他们反而跟印度教徒相反,在饮食上不吃猪肉,所以只好拿牛羊开刀。但他们所饲养的牛只是肉牛品种,并非印度人所崇拜的水牛品种。

  我按照辛格拉的指示,将机车一路骑到位于山上的宫殿门口,不久之后,眼前便出现一座巨大雄伟的壮阔建筑,那就是杜兰莎晓赫赫有名的藩王宫——‘杜兰金宫’。

  但是这座藩王宫占地之广大,简直达到难以形容的地步,我无法单纯用‘豪宅’这个简陋的名词来形容,因为它的确当得上‘王宫’这两个字来作为夸耀。

  听辛格拉说,杜兰莎晓的前几代藩王,曾有一段时期信奉过回教。因此,杜兰金宫在外型上,便混合了伊斯兰特有的建筑风格。

  城堡的顶端,有着类似半洋葱头的椭圆形屋顶,纯白色的大理石外墙上,分别镶嵌了金、银、红、蓝四色的素烧玻璃瓦片。墙壁与柱子之间,还有着雕工繁复的几何花纹。

  光看这份惊人的建筑气势,就不知道要花上多少人力、财力和物力,更别说要耗费多少时间岁月,才有办法兴建完成。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早上我们才刚刚离开安萨玛那座美丽宽广的别墅庄园,可惜现在跟这座宏伟的宫殿一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讲的难听一点,安萨玛的房子就像是路边的茅草屋一样,已经不被我看在眼底。

  根据辛格拉的说法,在印度这个国家,藩王大概是位居贫富差距最顶点的位置,因为他们的身份,大多是旧时代统治印度各地的王公贵族。

  当初英国入侵印度的时候,虽然曾靠着武力统一印度全国,但他们为了方便控制这块殖民地,随赋予这些原先的统治者藩王的王位,让他们宣誓效忠英国,仍旧统治着自己的领土。

  后来,印度推翻英国独立之后,这些藩王依旧存在并没有消失。

  印度政府和他们达成协议,征收他们所统治的土地,但赋予他们许多特权做为补偿,每年还支付他们金额庞大的年金。

  虽然后来在金额方面有减少许多,但以印度目前还存在两百多位藩王计算,光是一年就要付给他们将近七、八千万的卢比,相当于台币六千多万的金额吧。

  而且,这些藩王所享有的特权也非常惊人。

  例如,他们不用缴所得税,也不用缴水电费,还拥有私人的武装军队,可以免费搭乘飞机和火车的头等舱而不必买票,还有进出口的货物也不需要缴纳关税。

  所以,很多藩王都利用这些特权大行其道,开始银行或者经营各种实业贸易,光明正大的大肆敛财。

  关于这个尾大不了的问题,印度政府也曾经在一九六七年开过会讨论,想要废除这些特权,结果那些藩王居然团结起来,展开史无前例的‘藩王大罢工’,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最后印度政府对于这项决议,终于还是在众藩王的抗议之下,不了了之。因为国会里有许多议员的资金来源和选举地盘,都是操纵在这些藩王手里。

  这情形其实跟那些先进的民主国家没有两样,民意代表与财团相互挂钩,倒霉受苦的永远是普通老百姓。因此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贫富差距当然永远也无法弥平。

  现在,光是看到停放在这座藩王宫门口的一整排高级汽车,劳斯莱斯、宾士、、法拉利、保时捷,几乎会让人误以为这里是什么高级进口车商的展示中心。

  在门口负责警戒的守卫人员,见我们穿的一身邋遢,误以为我们是附近观光的好奇游客,遂一脸不耐烦地挥手驱逐我们。

  他看我们还不走开,到最后甚至挥舞着手中棍棒,想用武力驱赶威赫。

  辛格拉摆起架子,严厉向他训斥几句,并告诉他我们是受藩王邀请而来的客人,叫他赶快去跟藩王通报一声。

  那守卫听了一脸咋舌,连忙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向上级禀报。

  过了一会,只见一群人手忙脚乱地冲出来铺着红毯,穿着制服手持乐器的迎宾仪队也满脸严肃的分站两旁。

  随着隆重悠扬的欢迎乐声,一位穿着华丽西服的印度年轻人,在数十名仆役簇拥之下,脚下踏着红毯,缓缓从宫殿里走了出来。

  如此盛大的排场,总算让我见识到,何谓王家的欢迎仪式。

  但反观我身旁的小魔女,却没有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到,反而还表现出一副很冷漠的模样。

  或许是因为张家姐妹向来胆大包天,专门对付穷凶极恶的妖魔鬼怪,再加上她贵为栖息在地域里的魔界公主,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夸张的阵仗是她所没见过的呢?

  趁着这个难得机会,我稍微检视了一下这位年轻藩王的长相,发现他是位很典型的印度人。

  除了外表相当俊朗之外,他同样有着印度人特有的黝黑皮肤和深邃五官,从年龄来看,应该在二十四、五岁左右吧。

  大概从小营养就摄取得比别人好的关系,他的身高比起一般印度人要高上许多,虽不至于高到象辛格拉那般魁梧的地步,但至少比我高就对了。

  另外,他身上也比辛格拉多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双眼透视着威严目光,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得出很有活力,绝对是那种手握权柄,常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那位年轻藩王走到我们目前,很有礼貌的点了个头,并伸出右手向我说:

  “欢迎光临杜兰莎晓,我是乌代普?克喇?加拉罕基二世,我代表我父亲前来迎接你们。”

  听到对方所说的欢迎词,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叫说:“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

  这一路上所遇到的主要角色,居然都会说一口流利中文,看样子,我们可以省下很多翻译上的麻烦。

  但最叫我受宠若惊的,是象我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小老百姓,这位年轻藩王居然也愿意屈尊降贵的跟我握手示好。

  我慌忙回握他的手腕,弯腰鞠躬,一脸惶恐的说:“哪里,哪里,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你的中文说的真是不错哪!”

  加拉罕基笑了笑说:“我们这里是贸易大城,会几种语言是很平常的事,况且,中国离我们印度很近,我的中文就是我父亲学会之后,才转教给我的。”

  他接着将手伸向小仙,但是见到小仙那张稚气绝美的可爱脸孔之后,他脸上的表情却忽然怔了一下。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嗯……不!没什么。”

  加拉罕基低头致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刚看到你的样子,突然让我联想起了我母亲。”

  我惊讶的说:“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呀,这跟你母亲又有什么关系?”

  加拉罕基轻叹口气,苦笑着说:“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我母亲在十三岁时就嫁给了我父亲,十四岁时就生下了我,可惜后来没过多久,她就因病意外过世。我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只能从相片上来睹物思念。所以刚才见到这位小姐时,才会显得如此失态。”

  我的天啊!他的妈妈在跟小仙一样的年龄时,就已经提早结婚了,而且还在十四岁时就怀孕生下小孩。

  要不是之前辛格拉有跟我说过,印度有早婚的风俗习惯,否则我一定会显得大为吃惊。

  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太礼貌,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继续追问他说:“能不能再再请问一下,你父亲今年几岁啊?”

  加拉罕基一脸得意的回答说:“家父今年七十八岁了。”

  七十八岁!那就是说,加拉罕基的母亲,在还是个十三岁小萝莉的时候,就嫁给了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

  彼此相差了快四十岁的婚姻,这样居然也能够成立,真是不得不让人钦佩,印度果然是萝莉控的天堂。

  辛格拉本来悠闲的站在一旁,这时忽然开口问加拉罕基说:“老大君尼隆赫姆先生呢?”

  加拉罕基顿了一顿,委婉地说:“家父目前身体不适,正在山上的离宫疗养,因此不方便接见客人。”

  一听到对方生病,小仙立刻自告奋勇的说:“他是生了什么病?我略懂一点药学常识,或许能够帮他顺便看看。”

  加拉罕基皱着眉头,一脸尴尬地说:“恩……他得的病是……马上风。”

  小仙偏着小脑瓜,小脸疑惑地问说:“马上风?那是什么毛病?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我拉着她的小手,摇摇头小声暗示她说:“那时男人才会得的病,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等你长大后就晓得了啦。”

  小仙昂着下巴,不高兴的嗔怒说:“我想知道啦,我命令你说。”

  没有办法,我只好将她拉到一边,在她可爱的小耳朵旁,悄悄地告诉了她。

  结果她听完之后,稚气小脸立刻羞得透红,还狠狠用力踢我一脚出气。

  “白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害我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丢脸!”

  “怎么又怪到我头上,明明是你自己坚持要知道的嘛!”

  加拉罕基一摆手,做出个邀请的姿势说:“你们远道而来,一定非常辛苦,我已经命令人准备好房间,请你们先稍微休息,有事情的话,等晚宴时我们再详谈。”

  他交代完毕,身旁立刻有好几名仆役跑出来帮我们拿着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