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战士 第一章:宿命

  在广阔的风之大陆上,大地被分为几个部分。大陆的南方是魔族的统治的地方,东北方的土地,则是被兽人族瓜分。至于西北方向最肥沃的土地——阿拉西亚,为人类所统治。

  这儿被所有人称为乐土——如果没有战争的话。为了这块最肥沃的土地,几百年来,各个种族在这片土地上几乎流尽了每一滴鲜血。

  魔族、精灵族、兽人族都曾经是这儿的统治者。但300年前,在这片土地上,人类的英雄——三头黄金龙的龙战士雷兹·法比尔率领新人类军队打败了这里上一届的统治者——魔族,创建了风之帝国。又经过十二年的战争,人类清除了其它的势力,成为这儿的主宰。

  这场著名的战争被后人称为第一次神龙战争,战争的结果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格局,大陆成了人类、魔族、兽人族三分天下的局面。

  这三百年来,虽然帝国涌现了四十多位龙战士,并且在不停地向外扩张,可是却始终无法统一整个大陆,只能稳守阿拉西亚。

  这是因为没有一位龙战士可以逃过神的诅咒,他们都在事业最辉煌的时刻死于各种各样的“意外”,或战死沙场,或死于疾病,或发疯,总之没有人能活过六十岁。厄运象噩梦一样地死死缠着这世上最强的战士不放。越是强大,越是杰出的龙战士,死得也越快。

  龙战士是被神所诅咒的战士,当年雷兹·法比尔那七位兄弟成为龙战士的代价就是子子孙孙都被诅咒。

  一代天骄雷兹·法比尔将风之帝国的首都命名为风都,它位于阿拉西亚大陆的东部。风都城是整个大陆上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那儿有四所著名的魔法剑士学校:苍龙、白虎、玄武、朱雀。

  这四所学院专门负责为帝国培养剑士、魔法师和魔法剑士,是帝国名将的培养基地。

  帝国首都著名的神龙广场处于风都城的正中央,这里是为了纪念第一次神龙战争中的七位龙战士而创建的。

  广场中央竖着一块巨大的龙战士纪念碑,上面刻着三百年前那场战争中七位龙战士和创造出龙战士的十贤者的名字,边上一旁是七位龙战士的雕象,另一边是十贤者的雕象,这十七座近十米高的雕象是一代雕刻艺术大师罗曼·罗丹的杰作。

  纪念碑背后二百米远处还有一座七层高的龙战士纪念塔,是为了纪念这数百年来牺牲的数十位龙战士而建的,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每一位龙战士死后,他们的名字都将被刻在塔顶的大石碑上。

  我站在广场的中央,手指抚摸着用汉白玉大理石雕成的巨大的龙战士雕象,感受着玉石的纹理和冰凉。这个雕象是当年那七位龙战士中力量仅次于雷兹·法比尔的暗黑龙的龙战士,我的曾曾曾曾曾祖父卡鲁兹·秀耐达的雕象。

  古老的石象上传来一股冰凉的感觉,我的鼻子里似乎又闻到一阵的血腥,龙的吼叫声和魔法师的咏唱声隐隐地在耳。我感到自己仿佛超越了时空,又回到二百多年前的那个年代,那个人类与魔族拼死厮杀的时代。

  我叫达克·秀耐达,暗黑龙的第八代传人,至少名义上是这样的,我到底能不能成为龙战士,可就要看今晚了,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八岁的生日。

  我们家族里每一代继承暗黑龙的力量的祖先,体内的暗黑龙的力量都是在十八岁生日的那天夜里苏醒的。

  我是苍龙学院的学生,父亲是帝国第七代龙战士中最出色的人,却也是死得最早的一个,他在我15岁时就战死沙场,也没有逃过龙战士被诅咒的命运,“荣幸”地成为第四十三个将名字刻在塔上的龙战士,母亲也因为思恋父亲而郁郁而终。

  现在帝国中第七代的龙战士还有三个活着,不过他们的年龄也都快到了龙战士生命的“大限”了。

  父亲的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英雄都是不长命的。

  我不希望自己是个龙战士,我不喜欢战斗,不喜欢死亡,更不喜欢战争。我的兴趣很广,几乎每一样的爱好我都爱,可是我又不愿把心思都放在一棵树上吊死,我属于那种永远不肯专心致志于某一样事物的人。

  我独自一个人常在想,人为什么而活,为什么而战斗,为什么而厮杀?

  我曾问过父亲这个问题,父亲当时愣了一下,接着对我说是为了皇帝和正义,我当时差点笑破了肚皮。

  “这么土的话你也说得出口?皇帝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为他卖命?”

  “正义?谁的正义?魔族的正义,人类的正义?还是龙战士的正义?”

  “正义只是大人骗小孩子,国王骗白痴青年当炮灰用的,我不是白痴,我也从不相信正义!”我捂着笑痛的肚皮问我的父亲,“不要骗我了,老实回答我吧,老头子!”这世上也只有我敢叫他老头子了。

  父亲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并没有因为我的反动言论而在我的脑门上给我来一记栗啄,那可是他最爱对我做的,当时他只是深深地思索了一会儿,接着他对我说:“大概是为了剑士的荣誉和美女吧。”后来他又对我说了一句,当时的表情我至今也忘不了,父亲只有和人决斗时才会有的那种严肃的表情。

  父亲突然脸色一变,张开那双可以将狮虎撕成两半的强有力的双手,死死地勒着我的衣领,神色凝重地对我说:“你的性格和我们的先辈完全不同,你的想法总是与众不同,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这样的话,你将来的命运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你成为象雷兹·法比尔一样的英雄,名垂千古,创建不朽的功勋,要么……”

  我打断了父亲的话,怪笑着说:“那你不是英雄的父亲了?伟大的暗黑龙基思先生,请问你当年是如何教育你的天才儿子?”

  老头子白了我一眼,加大了力气,就差没有把我的脖子拧断,他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字一句地对我说:“你的另一个命运很可能就是被送上断头台,死无葬身之地!”

  “我是你的儿子啊,你不要这么咒我啊!”我丝毫不以为意,笑着地对老爷子说,但当时父亲那凝重的表情我永远也忘不了。

  那一年我十岁,十岁的小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确实把父亲吓坏了。十八年之后,在我二十八岁之时,他的话成了现实。

  老头子从那以后就变着法子来折磨我,拼命地训练我,逼我练武,就连他出征打仗时也不忘替我找了一个被称作赤发红魔的,他自称自己是第二变态没人敢称自己是第一变态的超级变态老师来管教我。更可恶的是那个变态老师见了我之后竟说我是个难得的天才,说什么要把我这块顽石琢磨成一块朴玉,比我家老头还要变态百倍的折磨我。

  那一天,赤发狂魔来到家里,一眼看见到我之后,两眼直放光,立刻就伸长了那双有如动物爪子一般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捏了几下,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搞错啊,你有恋童癖啊!

  他板起了脸对我说:“我的名字叫特洛萨·萨达姆,以后是你的武术老师。你的资质很不错,可是人却太懒了,从现在起我要严格地训练你。你先跟着我绕着风都城跑上十圈,不跑完不准吃晚饭。”

  那天晚上我是什么饭都没吃下,因为当半夜我跑完全部的路程后,我已累得连口水都喝不下了,虽然我的喉咙真冒火。

  “很不错啊,我原还以为你受不了了呢,好好休息吧,明天象这样的训练还要来两回。”他的话刚说完,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的我当场就昏过去了。

  我并不是一个甘愿受人摆布的人,我开始反抗,不断地想方设法捉弄他,害他,就差没有花钱找人把这个变态老师给杀死了。

  但是可恨的是,那个赤发狂魔不但是个变态的教师,同时也是个高手,最糟糕的是他和我一样的聪明,虽然我想出不少的点子来暗算他,但最后吃亏的总是我。

  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接受他变态的训练,正因为这样,我的武功底子非常的结实。

  我也明白,在这个杀人就象放屁一样正常的时代里,没有力量是活不长久的,我的武艺也从未放松过。加上这年头流行美女爱英雄,一个武艺高强的帅哥比一个不会武艺的小白脸要更受美女的欢迎,而且赤发狂魔又逼得极紧,每天我要是不能完成他次给我的工作量,我就有难了。

  只是我更想做个普通人,因为一想到龙战士那受诅咒的命运我就怕怕。祖先保佑,千万不要让我成为龙战士啊!我青春年少,生活多姿多彩,还想多活几年啊。

  现在是帝国的春天,阳光明媚,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地舒服得很。边上,游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几个可爱的小孩子在高高的龙战士雕象下叫着,跑着,笑着,打闹着。

  如果没有战争的话,阿拉西亚真是块蒙神恩宠的地方。

  我摸着祖先的雕象,心中暗暗祈祷着:卡鲁兹·秀耐达前辈,我的曾曾曾曾曾祖父,求你保佑我,不要让我成为龙战士啊!不是我没出息,只是我不想作无谓的战斗,只想平静地过这一生算了。

  “达秀!”

  一位少女甜甜的呼唤唤回了胡思乱想的我,我转过身去,一位绝色的美女出现我的面前,她生得掩藏不住的灵秀之气扑面迫来,教人呼吸顿止,

  她的美纯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紫色的双眸顾盼生妍,有如放电,梨涡浅笑,配以披肩的长发,身上不着半点脂粉,全身透出一股不存于世上般的圣洁气质。

  纵是天上下凡的天使,和她比起来也要生出自惭形秽之心。

  她名叫希拉,朱雀学院的校花,和安达(我的老师),帝国的大公主如月被好事者称为风都三美女。她爱好之一是音乐,因爱好相同和我成为很好的朋友,我们之间的关系很特殊,有点柏拉图式爱情的味道。

  幸好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毕竟我的父亲是帝国有名的美男子,母亲更是迷倒无数男人的超级大美人——据说当年她跟了父亲之后,不少追求者悲愤交加,遁入空门,甚至有含恨自尽的。

  作为世界上最出色,最伟大的父亲和母亲生来下的儿子,自然也差不到那儿去。六岁的时候就有女孩子给我送花示爱,到了情人节时,我收到的礼物可以用小推车来拉。就连我的母亲,在她临死前还握着我的手,要我立下一个奇怪的誓言。

  “达克·秀耐达,基思的儿子,我的儿子,你生有一双充满了野性的眼睛,我想你将来一定会象你的父亲一样的风流。虽然你常和你父亲对着干,可是我明白,其实很多地方你们俩是非常的相似,只是你自己并没有发觉而已。我要你发誓,将来你要好好爱每一个和你有过关系的女孩子,让她们快乐,永远不要让他们流泪伤心。”

  母亲的心意我完全明白,她担心我象父亲一样处处留情,让女孩子们伤心透顶。只是,年少轻狂的我,在很多时候只是把爱情当成了一场游戏,并没有把母亲的话都听入了耳中去。

  “送给你,生日快乐,达秀!”

  她递给我一包东西后红着脸飞也似地跑了。不远处一个的红发少女正等着她,那个少女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然后拖着美人走了。

  红发少女叫卡玛·乔,被我们称作男人婆,是朱雀学院的第一高手,魔法剑士,其实她非常的美丽,一头红色的短发,身材高大,只比我矮了小半个头而已。她的身材由于大量的运动自然是非常的棒,只是因为她太凶悍了,几乎,不,应该说是已忘了自己是女人了,才被大家冠予这个称号。

  我们学校出战帝国武术大赛的三大主力之一——红石曾在大家的鼓动下不知天高地厚地向她示爱——这是好听的说法,调戏还差不多,结果她一声不吭拔剑相向。

  双方交手的结果是红石的大脚根部被砍了一剑,只差一点就要被阉了。

  据说当长剑从红石的下身离开时,带出了无数的黑毛。不用说,那一定是他的好兄弟的宝贝毛发了。

  如此狠毒的美女吓坏了所有的男生,大家不约而同地在暗地里称她为男人婆,而红石也不幸地被好事者们称作“割毛的公鸡”。

  她是希拉的保护人,那些对希拉有图谋不轨之心的家伙,她可是毫不客气的,此外,她还有另外一个可怕的外号——“赤发断齿魔女”。

  对付那些狂蜂浪蝶们她最爱做的事是打掉他们的门牙,而有好事者曾统计过,被她打掉的大牙足可串成一条项链挂在她的胸前。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大牙,还好,牙还在……

  希拉送给我的礼物是本古老的乐谱,里面还夹着一张字条:三天后傍晚,风都大剧院见。

  是美人在约我啊!

  如果我主动的追求她的话,相信很快就能一亲美人的芳泽吧。摸着乐谱,我不禁这么想,不过想归想,我很喜欢现在这样的关系,彼此间都不说破,心有灵犀一点通不是很好吗?

  我转过头又看了一眼祖先的雕象,暗暗地叹了口气,一切就听天由命吧。

  我带着乐谱回到家中,我的家其实是一座古老的城堡,是祖上传下来的,城堡有三层高,屋顶是用透明的晶石制成的。自从父母死后,我就一直一个人住。不知为什么,看着这座破败的城堡,我心里总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底楼为一个特别大的大客厅,足以容纳一百人在这儿开舞会的,父亲在世的时候,这里总是人来人往的,风流成性的他自然也少不了各式各样的美女。

  这一天,我的同学和学校中最美丽的女教师安达都来为我庆祝生日。

  “达克,生日快乐。”我的从小损友肯和红石那个割毛的公鸡及一大堆不怀好意的家伙皮笑肉不笑地对我说。

  “这是我们的一点小意思。”肯说着递给我一包东西。

  咳,咳,不会吧,又拿草纸当礼物,好抠门啊,还说是兄弟呢,捏着里面的东西,我心中大骂着,上次他生日时我多少还送他几斤香蕉呢。

  这些家伙,名为我庆祝生日,实际上只是为了喝我家的酒,我母亲酿的梦酒很有名,这酒艺她也传给了我。梦酒唱下后会产生一种轻微的近似于迷幻药的效果,让人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但对身体却无害,只是价格不菲,只贵族们才喝得起。

  机会难得,这些穷光蛋外加饿死鬼投胎的家伙们当然趁机喝了个够。

  “果然是好酒啊!”索尔抹了抹嘴角边的一滴酒,抓过边上的另外一坛美酒,咕咚咕咚的,又象牛饮水一样的灌了下去,

  “哥们,我们来划拳。”这些家伙,鲸吞龙吸,五花八门的灌酒的本事倒是不少。天,真是交友不慎,后患无穷。我的心在滴血,心好痛,那可都是钱啊!我的钱,没了你们,下个月可怎么活啊!

  最可恨的事还在后面。

  “达克,明天见!”

  “明年再见啊,达克!”

  还有明年啊?再多来几回我就要破产了,这些酒可是我要拿来卖钱的啊!这些畜牲,太过分了,连碗也不帮我洗一下,酒足饭饱之后,他们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幸好我一直暗恋的对象,我的老师安达还留下来帮我打扫那堆积如山的碗筷。

  真是可恨啊,大陆上魔法泛滥成灾,人们连煮饭都常常用到魔法,可是为什么就没有人能想出一个快速洗碗筷的魔法呢?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安达老师帮我善后之后向我告辞,谁知她走了几步之后竟打了个趔趄,差点摔倒。她醉了。

  梦酒是好酒,可是后劲却极足。

  在苍龙学院中,安达是最爱所有学生欢迎的美女教师了,这并不全是因为她生得极美的原因。安达对待每一个人,就象平时挂在她脸上的微笑一般,都是那么的和蔼,那么的温柔。在那些正处于少年恋爱冲动年龄的男生中间,他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她了。我甚至怀疑,学校中那些男性本能过份的亢奋,却无处发泄的家伙,在玩五只虐待一只的游戏时,思想里意淫的对象就是她了。

  不过这些人也大多知道在现实中这是毫无希望的。于是今天在我的生日宴会上,我的那些损友们,就以拼命地灌安达酒的方式,来发泄心中邪恶的欲望,借此来满足男性那变态的心理。

  “反正现在没有人,再说安达又醉倒了,又是在自己家中……”

  我急忙扶住了安达,她倒在我的怀里,红润的嘴唇微微张着,媚眼如丝,看得我都呆住了。一个有些邪恶的念头竟在这个时候生起了。

  不,我不能这么做!我的良知对我说。

  不做白不做,不做是笨蛋!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脑海里翻腾着,让我自己都痛恨不已的是,这一回,是我的良知胜利了。

  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体内那刚刚升起的欲望,抱着已有点半醉的美人,把她放到了二楼的客房里。

  “今晚你就在这儿睡吧。”我看了一眼已经醉倒的美人,轻轻地退了出去。

  “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大的笨蛋加蠢蛋!”退到屋外时,我狠狠地打了自己的屁股一下,这么好的机会,竟然放过了!笨!